税收筹划是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经济利益。
大多数需要进行税收筹划的是企业,企业为了争取更多的经济利益而需要税收筹划。而企业总体的纳税筹划,是从降低税负和延期纳税这两个基本点展开的。税收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必须尽可能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从而实现纳税筹划的目的。
那么税收筹划有什么方法吗?当然是有的。废话不多说,马上送上十招心法。
如果开立一家生产销售农产品的农业公司,所销售的农产品是免缴纳增值税的;如果是一家软件企业,那么前两年是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后三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免缴”好理解,“减半”的理解是:如果应纳税所得额是100,那么“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是(10025%)1/2=12.5。
小型微利型企业(简称微利企业)所得税是减半按照20%的税率征收的(实际企业税率为50%*20%=10%),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范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30万以内的才能享受到;申请为高新科技型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实操当中还会运用到税收抵免。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境外税额间接抵免的规定,居民企业(包括按境外法律设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被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的企业)可以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
我们国家从2001年开始,为了鼓励国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国家会在流转税这块把之前征收的税金按照出口货物金额的一定退税率(最高17%)退还给出口企业(俗称“出口退税业务”)。
拿企业业务招待费这块举例说明,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公司的当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跟主营业务收入的0.5%属低原则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全额补缴25%的企业所得税,没有超过,就按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允许扣除,那么企业到底如何判定这个平衡点在哪里呢?
因为在不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0.5%,我们相对来说比较划算(可以冲减收入是费用的大头60%,补缴税额是剩下的小头40%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立马就会想到这个盈亏平衡点(大家好理解,就暂且这样称呼)。
这个盈亏平衡点就是主营业务收入的千分之五为限,一旦超过这个盈亏平衡点,就会出现业务招待费只有很小幅度的增长,但是带来的是补缴25%的企业所得税税基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举个实例大伙就会很好理解了。
A公司2016年度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盈亏平衡点就应该是当年的业务招待费发生额不得超过(2000万*0.5%)10万,再进一步假设该企业当年稀里糊涂没有筹划这个业务招待费数字,业务招待费应该为平衡点的(10万/60%)16.67万元上升到20万元,涨幅为 (20万-16.67万)/16.67万=20%,需要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基涨幅就变得尤为可怕了,增幅尽然高达(10万-6.67万)/6.67万=50%。
税率差异是普遍存在的客观现象。一个国家的税率差异,往往是要鼓励某种经济、某些类型企业、某些行为、某类地区的存在和发展,它体现国家的税收鼓励政策。比如同样是企业所得税,之前的内外资公司就有别(国家为了吸引外国资本投资大陆),国资企业需要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只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2008年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税法》实现了内外资税率的统一(均为25%)。现在为了鼓励西部大发展,对设在西部地区的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一家生产型企业,就可以建议、把公司产、销剥离开,在西部地区设立一家贸易型公司,并且不需要实体仓库,收到订单直接从厂家哪里发货,并且以最优惠的出厂价给到西部商贸公司,这样做带来两个好处: (1)利润蛋糕被西部商贸公司吃掉了,所有高额的净利润只需缴纳15%的企业所得税,生产型企业就会出现微利或者亏损的现象,这样就会少缴或者不需缴纳税金了; (2)减少了物料环节成本(生产型企业跟一级代理商之间的物流成本)。
利用分劈技术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劈而直接节税的纳税筹划技术。
这样可以建议多开几家公司(现在注册公司比以前简便多了,不过也要注意,请神容易送神难,公司注册简便,可是一旦要注销,就不那么容易了。)把公司的业务收入来源分摊到各个子公司账面上,并且在跟供应商谈判的时候,说自己公司不需要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又会节省下17%的税金(采购成本),公司销售额严格控制在80万以内,这样公司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
转让定价筹划法,主要是指通过关联企业采用非常规的定价方式和交易条件进行的纳税筹划。
例如,在生产型和商业企业承担的税负不一致的情况下(实际工作当中往往税务机关给到的商贸公司定的税负率是2%,生产型企业的税负率为0.8%-1%),则就会出现商业企业承担的税负高于生产型企业,则有联系的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就可以通过某种契约的形式,增加生产企业的利润,减少商业企业利润,使他们共同承担的税负和各自承担的税负达到最少。
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假如A公司2016年度发生了100元的研发费,实际企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按照150元扣减企业收入,也就是说在原来的发生额基础上加计50%的扣除额。形成无形资产的按150%摊销。
考虑到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因素,纳税筹划的另一条思路就是递延纳税。递延纳税可以获取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资助。
以合理合法的方式推迟收入的确认时间就是一种递延纳税的方法。推迟收入可以采取分期收款销售、预收账款销售、委托代理销售、现款现货交易等方法来实现。
比方说一家茶叶公司向经销商销售红茶,8月份茶叶公司确认销售收入并交纳增值税及所得税。而经销商直到11月份才交来60%货款。这里茶叶公司如果与经销商之间采取委托代销方式就可以递延纳税。当茶叶公司8月份发出红茶时,以代销方式发出,可不计算销售收入,11月按照收到的代销清单确认销售额,并计算缴纳税金即可。
假设一个集团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计划2018年在A地设立销售代表处。由于竞争对手众多,在未来3年内,A销售代表处可能处于持续亏损状态,这个时候从集团公司的整体考虑出发,就可以把销售代表处设立成集团下属的分公司,这样在这3年内的亏损就可以由集团总部弥补掉,与设立子公司相对较,子公司获得了提前弥补亏损的税收利益。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对两类纳税人采用不同的征收办法,由此会产生相应的税负差别。金税三期改革后,新开办的企业可以自主自由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故存在纳税人身份的纳税筹划问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不含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基础,小规模纳税人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基础,在销售价格相同的情况下,税负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增值率的大小。一般来说,增值率高的企业,适宜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个很好理解,就是所售商品或服务利润空间很大的公司,便于理解)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对自己有利,反之亦然。
当增值率达到某一数值时,两类纳税人的税负相同,这一数值被称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其计算过程跟大伙演练一下。
设X为增值率,S为不含税销售额,P为不含税购进额(进货成本)。 假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a,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b,则增值率X=(S-P)/S。 我们可以把这个公式做一下简单再推导,可以轻松推导出另一个公式、(S-P)=XS 。 只需在上面的公式两边同时乘以S就可以轻松求出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Sa-Pa=XSa;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Sb,令XSa=S*b,得到X=b/a。
由以上计算推导演练可知,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为b/a,当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3%时,所计算出的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为17.65%。
就是说当企业的增值率等于17.65%,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在税负上没有差别,其应纳增值税额相同。若企业的增值率小于17.65%,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反之,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较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