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为生产销售饲料行业,销售的对象为饲料经销商及养殖户,他们大部分都不需要发票。请问不需要发票的部分销售额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比如:饲料
借:银行存款
(现金)等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
(营业收入)等。
由于销售饲料免征增值税,属于直接减免性质,则同时按不含税收入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免税额做帐,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科目,贷记补贴收入
科目。
另外,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
明细科目的已交税金
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
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可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科目的记录填列;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直接在“销项”项目的“免税货物”反映其“销售额”即可,不需填报“税额”。